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辅导员家访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密切家校联系,凝聚家校育人合力,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,现就开展2023年暑假辅导员家访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工作开展时间
6月底-8月27日
二、家访主要对象
1.存在心理问题学生;
2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涵盖建档立卡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孤残学生、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等);
3.学业困难学生;
4.就业困难学生。
三、家访工作内容
1.了解学生家庭状况、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、学习习惯、生活习惯和个性特征。如遇孤残、低保户(特困户)、烈士子女、农村低收入家庭和突发事件致贫家庭,向家长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奖、助、勤、补等政策的宣传;
2.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,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、方法和手段;
3.宣传教育法律、法规和教育政策,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;
4.了解家长对于学生成长成才及今后就业安排的意向,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;
5.征求家长对学校及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。
四、工作注意事项
1.以学院为单位统筹辅导员暑期家访工作,要求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、典型性,尽量实现经济困难、学业困难、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,不同年级、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,城乡学生全覆盖。
2.每名辅导员(包括学院书记和综办主任)可按照学院总体安排,采取就近原则,联系1名2019-2022级学生上门家访。原则上选取自己所在班级学生。
3.家访活动将作为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。每名辅导员都要认真做好家访记录,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,注意留存相关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资料,工作图片(10-15张)要求主题明确,画面清晰,每幅图片配文字说明(50字以内);活动结束后,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,查找工作中的不足,形成经验成果。
4.家访过程中,各学院要严明家访纪律。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,严禁利用家访之机,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,注意维护学校和辅导员自身形象。同时,还要提高防范意识,注意安全,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。
5.各学院于8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填写《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暑期家访情况统计表》(加盖学院公章),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。(联系人:王璇,联系电话:15802708006)
附件:《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暑期家访情况统计表》
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
2023年5月15日
附件:
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暑期家访情况统计表(上交Excel表)
序号 |
学院 |
辅导员 |
家访时间 |
学生 |
年级专业 |
性别 |
家庭详细地址 |
家长姓名 |
家长联系方式 |
学生联系方式 |
走访类别 |
学生简单情况 |
帮扶计划 |
备注 |
例1 |
**学院 |
辅导员姓名 |
2023年*月*日 |
王** |
201*级金融学*班 |
男 |
**省**市**县**乡**村 |
王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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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亲家庭 |
单亲,父母离异,与父母联系较少,学习成绩较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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